相信好多睇好Apple 嘅投資者,都會憧景Apple iOS 網絡越漸擴大,成為消費者生活中嘅重要部分。

Apple 嘅一個間接對手-Amazon,似乎比起Apple 更有能力去實現哩個大眾憧景。

以音樂訂閱為例,Apple 同Spotify 本來都算競爭激烈,搶緊新用戶,但落後於兩者嘅Amazon 推出嘅 Amazon Music 係舊年就錄得70%嘅用戶增長(Amazon Music 嘅用戶規模只係Apple 嘅~3份2,同Spotify嘅~3份1)。

Amazon 咁打得,其實係因為佢嘅生態更容易可以走入消費者嘅生活。Amazon 嘅網購服務並唔需要用家購買任何設備,變相更容易吸引用戶,再利用輕易得黎嘅用戶網絡,去推銷其他服務。

相反,Apple 嘅成名係基於硬件產品,要擴大網絡,Apple 就要確保硬件產品持續吸引到人。有人會因為用緊iPhone,覺得方便,而順便再訂閱埋Apple Music;但理論上應該無咩人會倒返轉,因為覺得Apple Music好用,而特登買iPhone。